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中旬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三、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八、其它事项。